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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关于选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交流培训的通知

2025年04月15日 14:24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师资队伍建设, 拓宽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经学校研究,拟启动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交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强。

2.选派教师须是曾经为项目课程授课的教师或教学副院长。

3.合作办学专业课教师交流培训学校原则上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外方合作高校。

4.选派教师同年度内未申请其他类别的国(境)外进修项目。

5.按需派遣,不影响正常教学。

二、涉及学院及交流培训期限

选派的项目教师交流培训期限为3-6个月,涉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相关学院信息如下:

学院名称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与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较强的沟通能力及外语表达能力。

3.教师须已经承担至少一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4.面试合格后,须参加国际交流合作处行前教育。

四、交流培训经费及待遇

1.交流培训期间费用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承担,包括培训费、单次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保险费等。

2.项目教师出国交流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学校当年教师进修(培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相关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审核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外语水平,确定派出交流培训人员名单。

3.教师回国后一个月内,需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国外交流培训总结。

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如实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境)交流培训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4月21日下班前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境)交流培训申请表

联系人:崔璐    联系电话:56865149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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