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因公出国,必须于上一年度提前申报计划,并需提前两个月开始办理出国手续。
办理手续前需准备邀请信、做好预算并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步骤一:上报省外办因公出国管理处审批
1.出国请示(邀请单位、人,出访目的、国家、人数、时间、在外停留期、费用来源,出访人员基本情况,出国任务、是否计划内等);
2.出访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层级、年内出访次数);
3.出访行程安排(时间、日程);
4.邀请信原件和翻译件;
5.校内审签表(国际处负责人签字、国际处公章,主管校长签字、学校公章);
6.预算审批意见表(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名章、财务处公章,主管校长签字、学校公章);
7.经费使用说明(财务处公章);
8.项目书复印件(科研处公章);
9.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各三份,上报省外办因公出国管理处审批;复印件一份,国际交流合作处存档。
步骤二:学校办理政审
需要辽宁省人民政府的任务批件和邀请信
步骤三:省外办签证处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
1.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2.政审批件原件一份;
3.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审批系统表三页;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在签证处拍摄护照专用照片;
6.在线填写电子护照申请表并打印;
7.邀请函原件;
8.英文版派遣函(校长签字、学校公章);
9.各国签证办理所需材料根据各国使领馆要求随时更新,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保持联系。
以上第1-8项材料各一份,第9项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上报省外办签证处。
步骤四:领取护照及签证
1、持领取护照函(领导签字盖章)去签证处领取电子护照和签证。
步骤五:行前教育
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出访人员进行行前教育。
步骤六:行前准备
1、制定详细出访计划;
2、预订机票。
步骤七:回国总结
1、上交护照;
2、上报出国情况总结(表格请登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点击“下载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