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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涉外事务的行政职能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落实学校的国际化方针,全面负责及统筹协调学校各项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作。协助制定年度外事工作要点、全校外事工作计划及对外人文交流和对外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校级领导出访、外宾接待等重要外事活动;负责协助解决全校重大或突发性涉外问题;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规划、管理、督查和服务工作。

  

     1.国际交流科:校际交流、因公出国、短期交流。

1)负责和教育部、省外办、港澳台办、教育厅相关上级职能部门联系及相关政策落实实施,以及对上级主管部门所要材料的汇总提交。

2)为学校师生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并组织落实实施。为学校、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审批服务及组织实施。

3)协助人事处做好海外人才引智工作。

4)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

5)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师生的选拔、推荐、申请和审批等工作。

6)学校组织的出访团组外事审批、签证办理和相关行前准备工作。出国团组的出访考察报告,出访人员统计报表等进行汇总及归档,并要求向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7)负责来访专家、合作高校来访人员、外籍教师的签证办理。

8)网页建设与维护、国际交流和公派出国等宣传材料的制作。

9)负责建立和管理外事档案,整理外事工作大事记。

10)准备外教工作合同,为外教办理相关证件和居留手续。

11)各类评估指标的落实、处内及校内的协调和材料汇总,负责部门各类统计报表。


     2.合作办学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管理与评估。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拓、申报和评估工作。

2)对各院(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时跟踪、督查与汇报。

3)对已实施的合作办学项目的总结和统计报表。

4)外方教师来华授课的联络与沟通。

5)与项目合作高校其他平台建设。包括校际合作、科研平台开发、教师培训等。

6)对项目学生出国学习的考核、选拔、培训、材料汇总及后期管理。

7)负责项目外派教师和学生的联络、管理与汇报工作。

8)办公室日常事务。

9)与党政办合力做好外宾来访安排与接待工作。

10)协调校内院系做好国际会议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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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24-56863603

传真:+86-24-56861995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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